解除劳动关系的前两年公司才购买社会保险,

2023/4/27 来源:不详

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优惠活动 https://yiyuan.99.com.cn/bjzkbdfyy/yyzj/260592.html

案情简介:

王某年1月入职赣州市兴国县的某公司,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以后每次劳动合同到期均续签,公司一直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年部分员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该批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在劳动仲裁及法院均得到支持。年1月开始公司给在职的所有员工(包含王某)均购买社会保险,但对以前的工龄未购买社保事宜公司一直未处理。

年9月,王某等一批员工要求公司补缴年1月以前的社会保险,公司明确回复,不给办理补缴社会保险,公司作出回复后,王某等一批员工解除了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问题:

1.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时未购买社会保险,在员工入职多年之后才开始购买社会保险,员工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公司拒绝补缴的情况下,员工是否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2.该请求是否在仲裁时效内?

解析:

我的观点是王某有权请求经济补偿金,且该请求在仲裁时效内,理由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的规定,该用人单位属于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故王某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第二十六条“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的规定,只要用人单位未补缴王某之前的社会保险,该违法行为就一直存在,王某就有权要求公司补缴,在王某要求公司补缴,公司明确不补缴的情况下,王某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该请求权在仲裁时效期间内。

转载请注明:
http://www.3g-city.net/gjyzl/4500.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2014-2024 冀ICP备19027023号-6
    今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