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女中学生杀母藏尸冷库三个月未成年

2023/9/17 来源:不详

据新闻报道,年12月3日,黑龙江哈尔滨市巴彦县发生一起“弑母藏尸”案。

3月17日上午,兴隆二中一位老师告诉记者,事发前刘某某的父亲在外地打工,刘某某和母亲在一起生活,她不想上学,但是其母亲希望她继续上学,于是两人产生了矛盾。“去年12月刘某某犯事后,撒谎说她母亲和别人走了,当时是以母亲失踪报的案。”上述老师说,自从母亲“失踪”后,她就再也没有来学校上学,直到上周末警方来学校调查,他们才知道具体情况。上述老师介绍,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刘某某已经归案,学校也在配合相关的调查。

有知情人士称,年12月3日,涉事女生刘某某与母亲发生口角后将母杀死,运到冷库存放。前不久,刘某某的父亲发现了遗体并报警。3月17日,巴彦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证实,当地确发生一起弑母案件,目前正在办理当中,稍后会发布通告。

15岁的孩子,为什么会这么残忍?

正常来说,和母亲发生口角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普通人被母亲训斥后,会出现自责的情绪,觉得是自己没有做好;即使认为是母亲的错,产生的情绪也会是委屈,觉得自己不被母亲理解。

为什么会有一类孩子在与家长发生争吵后会出现“仇视”的想法?大多网友普遍认为,弑母背后一定存在严重的教育问题。这可能源自从小生活在一个高压的家庭,女孩从小缺乏安全感、消极自卑、特别渴望爱的话,那么爱的缺失,往往会让关系走向失控的边缘。

再说回来,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第1条规定,将刑法第17条修改为:“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当然,上述案件中的女孩儿并不是未满14岁的儿童,而是已经满15岁,这个年龄段的少年,一般说来,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识能力,能够辨别大是大非和控制自己重大的行为。因此,《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只是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亡并不是像打游戏,血条掉光重来一局又会复活。生命对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应当被珍惜。社会在进步,环境在改变,法律也在呼吁声中期待有更进步的改变。与此同时,生命教育、家庭教育,同样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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