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
2022/6/6 来源:不详全旗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相继报告多起新增本土确诊病例。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我旗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营者须严格落实进店人员疫情防控措施。在店门口张贴入店提示及健康码、行程码扫码图片;入口处设置测温仪、消毒液、一米警戒线,严防人员聚集;安排专人对进店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要求顾客佩戴口罩并核验健康码、行程码,显示“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如发现顾客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旗疾控中心:-。
二、经营者须加强经营场所及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接种新冠疫苗后方可上岗,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按不同行业,严格执行疫情管控要求,实行晨、午体温检测登记,定时对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及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安排专人做好每日环境消杀、通风,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三、严厉禁止粮、油、肉、禽、蛋、菜、药品等生活必需品及防疫物品经营者借疫情防控之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谣言以牟取暴利,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及价格公示制度。若发现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惩。
四、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承接各类集体(宴会)用餐,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各中小微型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就餐人员非就餐时必须佩戴口罩,就餐时隔位或错位相坐。并提倡使用公筷公勺,倡导文明用餐、光盘行动。严禁各类流动餐厅(餐车)以任何形式承接餐饮服务。
五、药品经营单位除落实一、二、三条疫情防控措施外,暂停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生素、抗病毒药“四类药品”。
六、餐饮单位、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除落实一、二、三条疫情防控措施外,凡是从巴彦淖尔市外购入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的,必须符合“五全六专”、“三专三证四不”的要求。同时在进入乌拉特前旗24小时前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到货后须提供当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全面消杀。严格实行“蒙冷链”入库、申报、出库、赋码等制度后方可入库销售。
七、电梯使用单位要在电梯门口张贴“进入电梯佩戴口罩”标语,定期专人对电梯轿厢、自动扶梯进行消毒,同时做好消毒记录。
八、广大消费者务必做好疫情防护,谨防消费陷阱,做到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安全消费。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如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表达合理诉求,商家拒不履行相关义务,可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或直接拨打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欢迎广大消费者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经营主体进行监督,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随全旗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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