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证进站被查铁警提醒切勿一时
2023/5/19 来源:不详客家新闻网讯温黛黛见习记者欧艳芬报道:近日,兴国两名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试图从赣州火车站刷票进站乘车,被赣州铁路公安处赣州站派出所民警查获,一个被罚元,另一个被拘留5日。
7月23日17时10分许,赣州车站派出所民警李宾在赣州火车站进站口执勤时,发现一名进站乘车的男子,所持的身份证与本人长相不一致。民警随即询问该男子的身份证号,但其回答不上来。民警将该男子带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了解。该男子最终承认其本人真实姓名为温某,今年22岁,兴国县人。据温某介绍,他的身份证今年5月份不慎遗失,新的身份证正在办理中。此次温某想回兴国老家,他借用一个老乡的身份证准备从赣州火车站乘车,不料刚准备进站就被民警查获。
依据法律规定,温某因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件购票乘车,被处以行政罚款元的处罚。
无独有偶。7月22日10时许,正在赣州火车站进站口开展查缉工作的赣州火车站派出所值勤民警,发现一名兴国男子李某某所持身份证并不是他自己的,通过进一步查询得知,这身份证是他借来的。
原来,李某某当日来到火车站准备买票回兴国,发现身份证落在了住处。李某某便给朋友洪某打电话,借其身份证买票。怎料,洪某是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网上在逃人员,且他自己不知道。于是,李某某一进站就因所持的这张特殊身份证被赣州火车站派出所民警查获。赣州火车站派出所对李某某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拟予以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经了解,在逃人员洪某在借给李某某身份证当日已向当地警方投案自首。
赣州铁路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此外,铁路公安在火车站也专门设有临时制证窗口,为旅客办理临时乘车证明,方便旅客购买火车票,乘坐火车出行。切勿因一时糊涂,触犯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