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七先予执行救命钱,人性
2025/2/16 来源:不详<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帮我拿到救命钱!”躺在病床上的原告胡某眼含泪水对兴国县永丰庭庭长温斌说。
近日,兴国县人民法院永丰庭庭长温斌在处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初心,用真心和真情传递司法,迅速裁定保险公司先予赔付8万元,为当事人解决燃眉之急。
下肢截瘫--高额费用愁坏家人
年1月13日下午,刘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来溪村某路段时,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胡某发生碰撞,造成胡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过调查认定,胡某与被告刘某在此事故中负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胡某医院抢救治疗,被诊断为爆裂性骨折和腰骶脊髓损失并双下肢截瘫。胡某受医院住院治疗73天,已花医疗费17万多元。现仍在住院中,后期治疗还会继续产生医疗费用。胡某只是普通农民,家里也已经无法负担胡某高额的医疗费用,故向兴国县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为原告送上救命钱
永丰庭庭长温斌收到案件后,立即仔细审查了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医院查看原告胡某的伤情,向医生了解情况。
了解到刘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确认胡某伤情较重而胡某的家属确实无力再负担胡某高额的医疗费用,温斌于立案当日裁定被告某保险公司先行赔付胡某医疗费8万元用于治疗。
为了让被告最快拿到救命钱,温斌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送达了法律文书,并详细向保险公司说明了胡某的病情及其家庭经济情况,再三嘱咐该保险公司要尽快将执行款支付到位。款项支付后,温斌第一时间告知了当事人。于是有了开头那一幕,胡某及其家人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法条链接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追索劳动报酬;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申请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七)
先予执行救命钱,人性司法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