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堆弹药,连警方都大惊有人要坐牢,有人

2023/7/2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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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大余县南安镇梅山村一村民黄先生在拆除自家土坯房时,发现一只木箱内装有百发子弹,随后,黄先生主动将子弹上交至南安派出所。经民警清点,共有步枪子弹发、手枪子弹发、其它子弹20发,合计子弹发。

近发子弹,我滴乖乖!

现场民警都大吃一惊!

如落到不法分子手上或在家中引爆,

后果不堪设想!

枪爆从来就不是小事,

涉枪涉爆的违法犯罪活动,

更是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所以,

赣州警方绝不让子弹乱飞!

打击整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在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精心部署、明确责任、主动作为,严打枪爆违法犯罪行动,收缴一批枪支弹药、炸药雷管,破获一批涉枪案件,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被惩处,有效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稳定。

缉枪治爆,一刻也不能放松!

公安民警结合辖区实际在进村入户、民调走访、调解纠纷时,积极开展“辑枪治爆”宣传工作。通过张贴通告、派发传单等多种方式,向群众讲解私藏枪支的后果、危害及法律责任,用活生生的案例,动员群众主动上缴枪支、爆炸物品。

很多人对枪支弹药“情有独钟”。

有些是战争年代祖上“传”下来的,

或者是民兵训练时期遗留,

老军人留作纪念等等。

5月30日9时,兴国县公安局长冈派出所民警范过皇正在走访群众,老军人李某保为民警“家常式”走访所感动,主动上交自己留作纪念的14发步枪子弹。

有的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

村民自制的土枪、土铳。

今年5月9日,于都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廖旭东在贡江镇新地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时,当起了缉枪治爆的宣传员,发动群众主动上交枪支,争取从轻处理。村民袁某等人听了后,主动联系扶贫干部,将8支土铳上交至公安机关,有效消除了一大安全隐患。

在民警的宣传发动下,

市民纷纷主动上交家中枪爆物品。

6月20日,南康区公安局龙华派出所联合区检察院在沙田塅村举行一宗案件听证会,通过村民身边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后走访中一村民主动上交19颗子弹,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包括文章开头的黄先生在内,

主动上交枪支弹药的群众,

大家都应给他们竖起大拇指!

而他们,

为了自己的狩猎爱好,

或者出于其他非法目的,

非法持有、改装、制造、私藏枪支弹药,

已经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8月27日上午10时许,龙南公安治安大队民警根据群众举报抓获涉枪嫌疑人廖某洪,并当场在其轿车上查获高压气枪一支、气枪配件若干。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月28日,南康区公安局麻双派出所得到线索称麻双乡松江村某居民涉嫌购买非法改装的射钉枪。警方迅速进行调查,很快在其父亲家中查获改装射钉枪1支和子弹若干,并将嫌疑人刘某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

9月1日上午,兴国县公安局社富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辖区纸帮村黄某发家中藏有一支枪。民警火速出警,在其家依法进行搜查,在一楼大厅电视柜暗格里搜查出鸟铳、射钉枪、汽枪各一支及大量空包弹、铅弹、钢珠和弹药。随后在二楼卧室中又搜查到射钉枪一支,弹药若干。当晚,犯罪嫌疑人黄某发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刑事拘留。

依法收缴来的枪支弹药,

蜀黍怎么处理呢?

请放心!都在安全的地方销毁啦!

近日,龙南、崇义等地公安机关精心选址,经过严密的现场勘查,在专业爆破专人员的协助下,集中销毁今年以来收缴的雷管、炸药,消除治安隐患!

枪支弹药是违禁品,

不能持有、私藏、买卖、运输...

这些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持有、私藏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它非军用枪支5支以上的,为“情节严重”;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如果超过5支,每增加1支,刑期增加六个月。

赣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积极举报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等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对窝藏、包庇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警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您发现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请拨打报警,也可以通过“赣州公安”微警务平台“举报有奖”栏目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如果您提供的线索被查实,赣州公安将有现金红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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