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花不能种,江西赣州多人被抓举报最高
2022/11/20 来源:不详来源
赣州发布、兴国公安、龙南公安
春暖花开,草长莺飞,正是种花赏花的好时节,但是有一种花种不得!那就是罂粟!这是国家法律明确禁止种植的花,对于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警方依法予以打击,坚决铲除!近日,江西赣州多人因种植罂粟被抓。
兴国一人被罚
4月7日下午,兴国县公安局方太派出所民辅警在辖区入户走访时,发现村民张某兰家门口菜园种植有罂粟。经询问得知,张某兰于年7月份上山挖草药时,偶然发现一株疑似罂粟的“花苞”。
传言罂粟花可以用来治病,张某兰便摘下“花苞”带回家。今年1月,张某兰将“花苞”拧碎和蒜种一起,种植在自家门口菜园。
经训诫教育,违法嫌疑人张某兰对自己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与民辅警一起将种植的罂粟拔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龙南2人被抓
近日,龙南市公安局九连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辖区内某村民的菜地中种有可疑的花。经过民警现场仔细查看,最终确定该花为罂粟。经调查发现,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的是当地村民潘某平,潘某平患有胃病,因听信别人说罂粟能治病,年1月潘某平的胃病越发严重,他在明知法律不允许种植的情况下,仍将罂粟种子种在了菜地里。
同村的钟某云看到后,称其儿子患有癫痫病,不知道罂粟对其病症是否有效,便向潘某平索要罂粟种子种植,潘某平和钟某云说好成熟后的罂粟果实由其二人共同分享。年3月,两人种植的罂粟已经长出植株且多数已开花结果。
在当地政府的配合下,龙南警方对毒品原植物罂粟进行了铲除,同时对嫌疑人进行法治宣传和禁毒教育。经清点,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共计株。目前,犯罪嫌疑人潘某平、钟某云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听说罂粟能治疗胃病?听说罂粟能治疗癫痫?听说罂粟能......?严肃地告诉大家,这样做真不行,轻者违法,严重者或将担刑责!非法种植1-株的,按治安案件处罚,非法种植株以上的,按刑事案件处罚,一株都不行!切记!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在此提醒大家,如果有发现奇异的花,特别是鲜艳的花,千万不要轻易触碰,请联系警方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系罂粟,举报有奖!
关于对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根据《赣州市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特通告如下:
一、赣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下称市禁毒办)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并对查破案件发挥关键作用的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经济奖励。
二、本通告所称毒品违法犯罪包括:吸食、注射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非法生产、买卖、运输、走私制毒物品,以及制贩、走私新精神活性物质行为。
三、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缴获毒品折合海洛因10克以下,奖励元;10克-千克,奖励元-20万元;千克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
四、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缴获易制毒化学品折合麻黄碱1千克以下,奖励元;1千克-1吨,奖励0元-20万元;1吨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
五、举报制毒工厂的,每查处一家,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毒品及制毒前体、配剂数量等情况,奖励2-20万元。
六、举报制毒物品、制毒设备等其他制毒线索破获制毒案件的,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制毒物品、设备等情况,奖励1-10万元。
七、举报聚众吸食毒品的,查获3人以上视情奖励0元-2万元。
八、举报非法种植罂粟或大麻的,1亩以下每案奖励0元;1亩以上的,每案奖励元。
九、对符合多项奖励的同一举报,合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十、同一涉毒违法犯罪线索被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顺序以受理举报时间为准。查破毒品违法犯罪案件后,1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奖,举报人自接到通知2个月内领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举报人应当对举报行为负责。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获取非法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市禁毒办接受来电、邮箱、来信举报
举报、-
举报邮箱:ganzhoujindu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