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非作歹赣州39人受审
2023/1/23 来源:不详近日
赣州两个恶势力犯罪团伙受审、获刑
涉及30多人
他们称霸一方,作恶多端,欺压残害群众
气焰十分嚣张!
赣州一3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受审
12月8日,由赣州市兴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坤等3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一案在县文化艺术中心开庭审理。
兴国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年6月至年期间,被告人张某坤、吕某芝、李某生、谢某和钟某胜、钟某生、郭某燕、钟某荣(上述4人均另案处理)通过公开竞拍取得兴国县河道河砂开采权后,为获取非法利益、垄断兴国县砂石市场成立了砂石公司,并纠集被告人姚某华、朱某庆等29人和刘某、郭某林等10人(另案处理)成立稽查大队,组织稽查员上路非法拦截检查运砂货车及巡查兴国县各乡镇河道,采取围堵限行、言语威胁、扣留车辆、强制罚款等手段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钟某胜为首要分子,本案被告人张某坤、吕某芝、李某生、谢某等人为重要成员,其余被告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33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表示悔罪。
赣州一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获刑
近日,由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松等6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年以来,被告人吴某松(绰号:爆脑子)不务正业,开始混迹于社会,多次因犯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为不断扩大其为非作恶、争强好斗的社会影响力,吴某松不知悔改,反而纠集多名无业及前科劣迹人员,并多次组织、安排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崇义县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吴某松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陈某、刘某亮、何某、朱某龙、黄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特别是年以来,该犯罪集团为进一步增强其逞强好胜、为非作歹的社会恶名,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为在崇义的游戏室攫取非法利益,多次在崇义县内的游戏室,采取打砸游戏机、霸占游戏机座位等方式,强行向游戏室经营者收取“看场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刘某亮、何某、朱某龙、黄某在吴某松的纠集下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集团,六被告人共同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崇义县域社会治安及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认定为恶势力集团犯罪。被告人吴某松为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起组织、策划作用,其余5名被告人明知与他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仍按照吴某松的安排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系该犯罪集团成员。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在共同犯罪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认罪态度以及社会危害性,依法作出以下判决: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纠集者吴某松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陈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刘某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何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朱某龙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黄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严惩黑恶势力!
对黑恶势力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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