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大批药店暂停销售发热咳嗽药品

2023/1/3 来源:不详

                            

据南国早报消息,1月9日,广西自治区药品监管局发布紧急通知,要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所有零售药店即日起将所有相关药品全部下架,一律暂停销售。有需要购买发热类相关药物的人员,必须就近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在一家药店可以看到,货架上的感冒、咳嗽类药品已经清空

目前,随着疫情的防控要求,全国多地要求药店暂停销售发热、咳嗽药品。

黑龙江省黑河市

黑龙江省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12日发布公告:

要求充分发挥发热门诊、药店、个体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哨点作用,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全市药店暂时停售退烧、止咳、抗病毒类药品,严禁药店、个人在网络上销售和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类药品。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

个人诊所一律关停,养老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药店严禁出售“退烧、止咳、抗病毒”三类药。

河北省黄骅市

自年1月12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一律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所有相关药品全部下架。具体恢复销售时间另行通告。

沧州市南皮县

1月8日,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市场供应与监管组发布《关于暂停销售退热等药品的公告》要求,从年1月8日晚9:00起,各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热、止咳药品。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

1月5日,河北省沧州市献县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要求全县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烧药”。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

1月8日,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疫情期间管理的通告》,要求全区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烧药”。

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

1月3日,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加强全县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自年1月3日起,该市所有药店严禁销售退烧药。

山西省永济市

所有个体诊所、药店暂停销售发热、咳嗽药品。

山西省霍州市

各药店、个体诊所停止销售抗生素、抗病毒药、退烧药等重点药品。

海南省文昌市

1月9日,海南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暂停全市药店及部分医疗机构销售发热、咳嗽药品的公告》。

公告要求,自年1月9日起,全市所有药店暂时下架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包括说明书里涉及的内容),恢复销售时间另行通知;自年1月9日起,全市所有私人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医院暂时下架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包括说明书里涉及的内容),恢复销售时间另行通知。

海南琼海

1月9日,琼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公告:从1月9日起,琼海全市药店暂停销售发热、咳嗽药品。

一、自年1月9日起,全市所有药店下架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恢复销售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年1月9日起,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私人诊所暂时下架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恢复销售时间另行通知。

请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时前往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就诊。

广西贵港市

辖区内所有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从即日起,暂停调配、销售含有安乃近、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吲哚美辛、布洛芬成分的退热、止咳药。各药品零售企业务必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一律下架相关药品,封存禁售。

浙江省临海市

各零售药店一律不得售卖退热药品,恢复售卖日期另行通知。对购买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相关药物的人员实施实名登记,凭有效身份证件购买。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

各零售药店一律不得售卖退热药品,恢复售卖日期另行通知。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

即日起全县各零售药店、诊所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向群众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群众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

从即日起,今冬明春全县药店、卫生所(室)、诊所停止销售所有退热药物。药店、卫生所(室)、诊所工作人员要积极介绍引导发热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到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规范就诊。

江西省信丰县

即日起全县所有个体诊所、村卫生室、门诊部、零售药店、没有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全部下架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暂停向城乡居民销售和发放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

江西省兴国县

严格管理无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和药店。未设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一律不得诊治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进口货物接触史的各类病人,各级各类药店不得向有以上流行病学史人员出售药物,并报所在地村(居)委会或指挥部,由属地送至发热门诊进行诊治。

湖北黄石市

1月11日,湖北省黄石市市场监督局发布紧急通知称,根据《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年第1号)要求,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即日起暂停向居民销售“三类药”(治疗感冒、发热、咳嗽的药品),自动取消“三类药”日报制。

专家提醒广大市民,

不要恐慌,保持理性,

不要盲目囤药,

更不要在出现发热、

咳嗽等症状后自行买药服药,

因为不同的症状、

需要不同的药物对症治疗。

在疫情常态化管理的情况下,

发烧一定要到发热门诊就诊,

不发热的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则应该到呼吸科门诊就诊。

来源:食药法苑

总监制:吴会武监制:龙卫东

原标题:《提醒!大批药店暂停销售发热、咳嗽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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